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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M COMPANY
主服務條款
生效日期:2026.06.01
歡迎。本Adam Company主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主條款」)規範您對Adam Company Co., Ltd.(以下簡稱「公司」「我們」或「我方」)所營運網站(https://global.adamtfs.com,以下簡稱「本網站」)以及透過本網站提供之相關應用程式、功能、內容及服務(連同本網站,統稱「本服務」)之存取及使用。
請仔細閱讀本主條款。如您不同意適用於您之本主條款全部條款,則不得存取或使用本服務。
於適用法律允許之範圍內,您繼續存取或使用本服務,即構成您確認已閱讀、理解並同意受本主條款及適用補充條款拘束。
如您代表某組織存取或使用本服務,則您聲明並保證您有權使該組織受本主條款拘束,並代表該組織同意本主條款。
本主條款規範居住於大韓民國境外之使用者對本服務之存取及使用。為明確起見,本主條款不適用於居住於大韓民國之使用者,該等使用者應受適用於韓國市場之另行條款及條件拘束。
如使用者位於特定管轄區,包括美國或歐洲經濟區(EEA),則本主條款應於符合該等管轄區適用強制性法律(包括但不限於消費者保護、撤回權、通知要求及爭議解決規則)之前提下予以解釋及適用。
第1條 定義
(1)定義用語。本主條款中使用之首字母大寫用語具有下列含義:
1 「帳戶」指於本網站註冊之使用者帳戶。
2 「大使(Ambassador)」指經公司核准參與公司大使計畫或推薦計畫之使用者,包括推廣本服務或產品以及散布推薦碼或促銷碼。
3 「大使計畫條款」指規範參與大使計畫之另行條款及條件,大使須於本主條款之外另行同意該等條款。
4 「適用法律」指適用於您、本服務或公司之所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則、條例及具拘束力之法律要求,包括消費者保護、廣告及資料保護法律。
5 「內容」指公司透過本服務提供之任何文字、圖像、圖形、影片、產品資訊、品牌標識或其他素材。
6 「客戶」指透過本服務購買產品之使用者。
7 「點數(Points)」指公司就使用其推薦碼或促銷碼進行之合格購買,向大使授予之獎勵點數,並受Adam Company大使計畫條款進一步規範之適用政策及條件拘束。
8 「產品」指透過本服務可供購買之商品,包括服飾及相關物品。
9 「補充條款」指適用於本服務特定功能之任何附加條款、條件、政策或指引,包括Adam Company隱私政策及大使計畫條款。
10 「使用者」(或「您」)指存取或使用本服務之任何個人或實體,包括客戶及大使。
(2)解釋。定義同等適用於單數及複數形式。「包括(include、includes、including)」應視為其後跟有「但不限於」一語。本主條款中未予定義之首字母大寫用語,應具有補充條款、適用法律或其於相關產業中普遍接受之含義。
(3)效力順序。如本主條款與任何補充條款之間存在任何衝突或不一致,除明確另有規定外,應於該等衝突之範圍內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2條 通知與更新
(1)適用範圍。本主條款適用於所有使用者。為便於您查閱,本主條款將於本網站之到達頁面或連結頁面上提供。
(2)修訂。
1 我方得依據適用法律不時修訂本主條款。對於每次修訂(以下簡稱「修訂」),我方將於生效日前至少7日(以下簡稱「通知期」)內,於本網站及應用程式內公布生效日期及變更原因以及現行本主條款;惟對於任何對使用者不利或修改實質性條款之修訂,通知期將延長至30日。
2 如使用者於通知期內明確反對修訂,則該修訂不適用於該使用者。於此情形下,使用者或公司均得終止使用者與公司之關係,其結果為:
a. 關閉使用者帳戶;
b. 對於大使,依照大使計畫條款終止其參與大使計畫,包括於適用法律允許之範圍內喪失任何未兌換點數;及
c. 停止對本服務之一切存取及使用。
3 為避免疑義,除適用法律另有要求或使用者明確同意外,任何修訂僅適用於該修訂生效日之後訂立之合約。
4 如使用者於通知期內未表示反對而繼續存取或使用本服務,則視為該使用者已接受修訂。
第3條 所提供之服務
(1)服務目的。本服務為使用者之個人使用而提供,包括瀏覽、購買產品及管理其帳戶。儘管有上述規定,使用者僅得於公司明確許可之情形下,並以遵守本主條款及任何適用補充條款為前提,參與促銷計畫(包括大使計畫或推薦計畫)。
(2)服務範圍。本服務得包括(但不限於):
1 透過本網站展示、行銷及銷售產品,包括相關產品資訊及購買合約之訂立;
2 帳戶註冊與管理;
3 下單、付款處理、履約、配送及客戶支援;
4 參與促銷、推薦或大使計畫,包括提供行銷通訊,如品牌動態及活動;及
5 公司不時提供之任何其他功能、內容或服務。
(3)產品與交易之變更。
1 如產品無法供應或規格變更,公司得就未來合約項下提供之產品或服務予以變更。公司將透過於本服務相關頁面發布更新來通知該等變更。
2 如公司因該等原因變更已與使用者約定之服務,公司將盡合理努力使用所提供之聯絡資訊通知使用者。
(4)平台層面之變更與終止。
1 公司得基於營運、技術、法律或商業原因,包括重組、商業策略變更或法規要求,隨時變更、更新、暫停或終止本服務之全部或任何部分。
2 於合理可行之情形下,公司將事先發出通知;惟對於緊急變更(包括安全修補程式或錯誤修正),得於實施後發出通知,且各情形下均遵守適用法律。
3 如該等變更影響已與使用者約定之服務,公司應盡合理努力毫不遲延地通知使用者。
(5)責任限制。除因公司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所致外,公司對因上述任何修改、變更或終止所引起之任何損害不負責任。
第4條 服務之暫停
(1)公司得於發生下列任一情形時暫停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
1 系統或基礎設施之維護、檢查、修理、更換或升級;
2 第三方服務(包括付款、託管或電信服務提供商)之故障或中斷;
3 技術故障、系統錯誤、容量限制或安全事件(包括駭客攻擊或未經授權之存取);
4 遵守適用法律、政府命令或法規要求;
5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天災、戰爭、恐怖主義、內亂或勞資糾紛);或
6 基於營運、安全或法律原因而合理需要暫停之任何其他情形。
(2)於適用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除因公司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所致外,公司對因該等暫停所引起之任何損害不負責任。
(3)公司得進行定期維護或檢查,此舉可能導致本服務之暫時中斷。
(4)公司保留權利,得基於自身之單獨判斷,對違反本主條款或適用法律、或公司合理認定為違法、有害、詐欺或不當之任何內容或使用者活動,予以移除、限制或停用存取。
第5條 服務之使用
(1)使用者必須年滿14歲方得使用本服務。於適用法律要求使用者訂立具拘束力協議之範圍內,該等使用者須於使用本服務前取得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之同意。公司保留要求提供該等同意證明之權利,如未提供該等證明,公司得暫停或限制對本服務之存取。
(2)使用本服務需要相容之裝置、網際網路連線,以及於適用情形下之第三方服務。使用者負責維持該等要求並負擔任何相關費用,包括資料或使用費。
(3)公司不保證本服務或任何內容(包括產品說明、圖像、定價或供應狀況)準確、完整、可靠或無誤,且該等資訊得隨時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4)使用者確認,透過本服務提供之任何推薦、促銷內容或行銷素材僅供一般參考之用,不構成任何保證或擔保。
(5)使用者須查閱並遵守公司就本服務之使用所提供之任何通知、政策或指示。
第6條 會員註冊
(1)完整使用本服務需要會員資格。使用者(各稱「申請人」)得透過填寫本網站提供之申請表(各稱「申請」)並表示同意本主條款及適用補充條款來申請會員資格。
(2)經公司核准申請並將該核准通知相關申請人後,即視為公司與申請人之間成立「使用者協議」,規範申請人作為會員對本服務之使用。
(3)公司意圖核准所有申請,惟下列事由或情形除外,於該等情形下公司得拒絕、撤銷、延後或取消核准:
1 申請人提供虛假、不完整、不準確或過時之資訊,或未提供所需資訊;
2 申請人冒充他人或實施詐欺、欺騙或類似不當行為;
3 申請人此前因違反本主條款而喪失會員資格,惟經公司另行核准者除外;
4 申請人未達到本主條款或適用法律所要求之最低年齡,或於要求之情形下未取得或提供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之可核實同意;
5 因可歸責於申請人之原因,或因違反本主條款或適用補充條款,導致無法核准;
6 因不可抗力事件或技術或營運問題導致無法核准;或
7 公司基於財務、技術、營運或其他正當理由合理認定核准不適當。
第7條 會員帳戶
(1)會員同意為其會員帳戶(各稱「帳戶」)提供準確、完整且最新之資訊,並及時更新任何變更。
(2)會員對與其帳戶相關之任何活動負全部責任,我方對會員就其帳戶所為之任何作為或不作為不負責任。
(3)會員有責任對其ID及密碼保密,並不得允許任何第三方存取或使用其ID、密碼或帳戶。對於因會員未能保護其ID及密碼而導致會員個人資訊洩漏所引起之任何損害、損失或後果,公司不負責任。
(4)如會員懷疑其帳戶已遭侵害或遭未經授權之第三方存取,必須立即通知我方並遵循我方指示。除因我方重大過失或故意不當行為所致外,對於因會員未能及時通知或未遵循我方指示所引起之任何損害、損失或後果,我方不負責任。
第8條 會員資格之終止
(1)會員退出。會員得隨時申請終止其使用者協議(各稱「會員退出」),我方將毫不遲延地處理該等申請。為明確起見,我方保留於處理會員退出申請前核實申請會員身分之權利。處理會員退出時,除我方依據隱私政策或適用法律須保留該等資訊外,我方將刪除有關該會員之所有資訊。
(2)紀律處分。我方得於會員有下列情形時,暫停或限制會員資格,或終止使用者協議(各稱「紀律處分」):
1 提供虛假、不完整或誤導性資訊;
2 損害或可能損害公司之聲譽、業務或營運;
3 反覆取消訂單、無正當理由申請退款或以其他方式擾亂公司營運;
4 未按期付款;
5 妨礙其他使用者或濫用本服務;或
6 違反適用法律、本主條款或任何適用補充條款。
(3)紀律處分通知。我方採取紀律處分時,將向相關會員通知下列事項:
1 紀律處分之理由;
2 紀律處分之類型及期限;及
3 對紀律處分提出異議之方法。
(4)會員資格之撤銷。如會員於紀律處分後重複相同或類似行為,或未於30日內補救該問題,我方得撤銷該會員之會員資格(各稱「撤銷」),其結果為使用者協議終止。於撤銷之前,除因法律、安全或營運風險需要立即採取行動外,我方將通知相關會員並給予至少30日時間陳述說明或作出回應。
(5)責任限制。於適用法律允許之範圍內,除因我方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所致外,我方對會員因紀律處分或撤銷而遭受之任何損害或損失不負責任。
第9條 訂單、付款、配送與退款
(1)訂單之成立。透過本服務下達之所有訂單均須經公司接受。使用者與公司之間具拘束力之合約,僅於公司將訂單確認(包括以電子方式確認)送達使用者時成立。
收到該等確認後,如有任何不符或錯誤,使用者得毫不遲延地申請更正或取消訂單。如該申請於產品出貨前作出,公司將毫不遲延地處理。如已付款,則撤回及退款應受本主條款相關條款規範。
公司得於下列情形下拒絕或取消任何訂單:
1 使用者提供之資訊為虛假、不完整或不準確;
2 使用者未達到本主條款或適用法律所要求之最低年齡,或於要求之情形下未取得或提供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之同意;
3 因技術或營運原因無法接受訂單;或
4 其他合理理由,包括定價錯誤、產品缺貨或涉嫌詐欺。
(2)定價與費用。所有價格均以下單時於本服務上顯示者為準,並可能變更。除明確另有說明外:
1 價格可能不包含配送費、稅費、關稅或其他適用費用;且
2 使用者應負擔所有該等額外費用。
對於國際交易,使用者應獨自負擔:
1 關稅;
2 進口稅(包括加值稅VAT/商品及服務稅GST);及
3 遵守適用之當地法律法規。
(3)付款。付款應透過公司指定之付款方式進行。可用方式得包括:
1 銀行轉帳,包括電話銀行、網路銀行或其他帳戶轉帳方式;
2 卡片支付,包括預付卡、簽帳金融卡及信用卡;
3 虛擬帳戶存款;
4 使用電子貨幣付款;
5 貨到付款;
6 使用公司發行之點數、哩程或其他信用額度付款;
7 使用公司發行或認可之禮券或抵用券付款;及
8 公司指定之任何其他付款方式。
公司得使用第三方支付處理商,付款處理可能受該等提供商之條款及條件拘束。公司對可歸因於該等第三方之故障或錯誤不負責任。公司保留於下列情形下暫停或取消任何訂單之權利:
1 付款失敗;
2 付款遭撤銷或退單(chargeback);或
3 涉嫌未經授權或詐欺行為。
(4)貨幣與匯兌。交易可能以公司或其支付提供商確定之貨幣處理。使用者確認:
1 匯率可能波動;且
2 金融機構或支付提供商可能收取額外費用。
公司對任何貨幣換算差額或相關費用不負責任。
(5)出貨與配送。
1 公司將採取適當措施,使使用者能夠查看產品供應之程序及進度。公司將就使用者所購產品,明示配送方式、各配送方式下之運費負擔方、適用費用及預計送達時間。
2 送達時間僅為估計值,不予保證,並可能受承運人、通關、公眾假期、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避免情形之影響。對於因該等情形所致之配送延誤或失敗,公司不負責任。
3 有關產品供應之詳細事項應受公司配送與退貨政策規範。如本主條款與配送與退貨政策之間存在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以後者為準。
(6)撤回、退貨與退款。
1 如公司因缺貨或類似原因無法交付或提供產品,公司得取消訂單並辦理退款。
2 除適用法律另有要求外,使用者得自收到產品之日起7日內撤回購買;惟如使用者所在管轄區之適用法律規定了更長之撤回期限,則適用該更長期限。
3 使用者之撤回權得就特定產品受到限制或排除,包括:
a. 因可歸責於使用者之原因導致產品滅失、毀損或變更;
b. 因使用或部分消耗導致產品價值顯著減損;
c. 因時間經過導致產品價值顯著減損至難以轉售之程度;
d. 產品可複製且包裝已毀損;
e. 產品經使用者事先同意而個人化客製或按訂單製作;或
f. 於適用法律允許之範圍內,產品被指定為不可退貨或最終銷售(final sale)。
於不限制前述規定之前提下,基於衛生原因,包括內衣在內之特定產品,如未經合理注意而遭試穿、使用或處理,則可能不符合退貨或換貨條件。特別是,如衛生封條、保護標籤或類似保護措施已遭移除或破壞,或未採取適當預防措施(如於其他衣物外試穿),則該等產品可能被視為已使用或已毀損。
4 儘管有上述規定,如產品不符合其說明、廣告或合約,使用者得自收到產品之日起3個月內,或自其知悉或應當知悉該等不符合之日起30日內,撤回購買。
5 除適用法律另有要求外,使用者應負擔與撤回相關之退貨及配送費用。惟如撤回係因產品不符合其說明、廣告或合約,或其他可歸責於公司之原因,則該等費用由公司負擔。
6 退款應依照公司之配送與退款政策處理,並得透過下列方式辦理:
a. 透過原始付款方式;或
b. 透過公司確定之替代方式。
(7)退單與付款爭議。使用者同意不就有效交易發起不正當之退單或付款爭議。如發起該等爭議,公司得於適用法律允許之範圍內:
1 暫停或終止使用者帳戶;
2 取消相關訂單;及/或
3 就應付予使用者之任何權益、信用額度或退款,抵銷使用者所欠之任何款項。
第10條 對會員之通知
(1)對於發給個別會員之通知,我方將透過會員帳戶中所提供之電子郵件地址發送通知。如未提供電子郵件地址,或無法向該電子郵件地址發送通知,則我方得改為於本網站上公布通知至少7日。
(2)對於發給所有會員之通知,我方將於本網站上公布通知至少7日。惟如通知涉及影響使用者協議之事項,則我方將採用前款所述之通知方式。
第11條 個人資料保護
(1)我方致力於依據我方隱私政策及適用法律保護使用者之個人資訊。具體詳情,請參閱我方隱私政策。請注意,我方隱私政策僅適用於我方直接提供之相關服務,不涵蓋任何連結服務或網站。
(2)除依據我方隱私政策及適用法律應主管政府機關等要求外,我方不會未經使用者同意而將使用者個人資訊與任何第三方共享。
第12條 公司之義務
(1)公司應遵守適用法律及本主條款,並盡商業上合理之努力以穩定、安全之方式提供本服務。
(2)公司得對本服務進行監控,並得移除其合理認為違反適用法律或本主條款之任何內容或限制對其之存取。使用者得透過本主條款所提供之聯絡資訊檢舉該等內容,公司將依照適用法律進行審查並採取適當行動。
(3)如您認為本服務上之任何內容侵害您或第三方之智慧財產權,您得使用本主條款所提供之聯絡資訊提交通知。公司將對有效通知作出回應,並得移除或停用對涉嫌侵權素材之存取,並於適當情形下暫停或終止重複侵權者之帳戶。
(4)如公司移除內容或暫停或終止使用者帳戶,公司得於適用法律要求之範圍內,將理由及任何可用之申訴途徑通知使用者。
(5)公司將盡合理努力回應使用者之諮詢或投訴。如無法立即解決,公司將於適當情形下提供預計之時間表。
第13條 使用者之義務
(1)使用者應遵守本主條款、任何適用補充條款、公司發布之所有政策、指引或通知,以及所有適用法律。
(2)使用者不得:
1 提供虛假、誤導性或不準確之資訊,或冒充任何個人或實體;
2 存取、使用或控制其本人以外之任何帳戶,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其帳戶憑證;
3 未經授權修改、變更或竄改透過本服務發布或提供之任何資訊;
4 傳輸或發布公司授權以外之任何資訊、素材或內容(包括軟體或程式碼);
5 透過未經授權之手段存取或使用本服務,包括代理程式、機器人、爬蟲、指令碼、蜘蛛、間諜軟體、巨集或類似程序等自動化工具,或未經事先授權而複製、收集、抓取或監控本服務中之任何內容或資料;
6 攔截、監控或分析公司系統與伺服器之間之通訊,或試圖使用封包擷取工具或類似技術提取原始碼、URL、命令或底層資料,或使用該等資訊存取本服務;
7 複製、修改、逆向工程、反編譯本服務或以其他方式試圖導出本服務之原始碼;
8 引入惡意軟體、病毒或其他有害程式碼;
9 侵害或盜用公司或任何第三方之任何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
10 損害或試圖損害公司或任何第三方之聲譽、業務或營運;
11 妨礙或擾亂本服務、伺服器、網路或其他使用者對本服務之使用;
12 發布、上傳或傳輸任何違法、猥褻、暴力或以其他方式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內容;
13 將本服務用於任何非法目的或以違反適用法律之方式使用;或
14 從事公司合理認定為違反本主條款、適用法律或公共秩序之任何行為。
(3)未經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使用者不得轉讓、移轉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於本主條款項下之權利或義務。
第14條 第三方服務之連結
本服務可能包含指向第三方網站、服務或資源(統稱「第三方服務」)之連結,包括透過超連結、橫幅廣告或其他形式。公司不控制、不認可,亦不對任何第三方服務或透過其提供之任何產品、服務或內容負任何責任。使用者與該等第三方服務之間之任何交易或互動,僅存在於使用者與相關第三方之間。公司對因該等第三方服務引起或與之相關之任何交易、損害或損失不負責任。
第15條 通訊與行銷
(1)公司得透過本服務、電子郵件、簡訊或其他通訊管道,向使用者提供資訊、更新、問卷調查或促銷素材,並於適用法律要求之情形下以使用者同意為前提。
(2)使用者得隨時選擇停止接收行銷通訊(opt out)。該等停止接收不適用於為遵守適用法律所要求、或為提供本服務所必需之交易相關或服務相關通訊。
第16條 智慧財產權
(1)本服務及內容之所有權利、所有權權益及利益,包括所有智慧財產權,均由公司或其授權人擁有。除本主條款明確許可外,不向使用者授予任何權利。
(2)使用者不得移除、變更或遮蔽任何著作權、商標或其他專有標識。未經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使用公司之商標、標識及服務標記。
(3)除明確許可外,未經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使用者不得使用、複製、傳輸、發布、散布、廣播、製作衍生著作、公開展示或以其他方式利用本服務、任何內容或透過本服務取得之任何資訊之全部或部分。特別是,未經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使用者不得將任何該等內容或資訊用於商業目的,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該等內容或資訊。
第17條 損害賠償
(1)公司僅於因公司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所致損害之範圍內,並受本條款所列限制之拘束,對使用者遭受之損害負責任。
(2)使用者應對因其違反本主條款或適用法律而給公司造成之損害負責任。
第18條 責任限制
(1)於適用法律允許之範圍內,本服務按「現狀(as is)」及「現有可用(as available)」基礎提供,不附帶任何種類之保證。
(2)於適用法律允許之範圍內,公司及其關係企業、管理人員、員工及代理人對任何間接、附隨、衍生性、特殊或懲罰性損害不負責任。
(3)使用者確認,網際網路資訊傳輸並非完全安全,公司不保證透過本服務傳輸之任何資訊之安全性。
(4)公司對使用者因使用本服務而產生之任何費用或收費(包括資料或網路費用)不負責任。
第19條 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1)於適用法律允許之範圍內,本主條款應受大韓民國法律管轄,不適用其法律衝突原則。
(2)如因本主條款或本服務引起或與之相關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嘗試友好解決爭議。如爭議未獲解決,則應依照下列規定,透過依據大韓商事仲裁院(KCAB)規則進行之仲裁予以最終解決:
1 仲裁地:大韓民國首爾;
2 語言:英語;
3 仲裁員人數:三名。
(3)使用者得自首次接受本主條款之日起30日內,透過向公司提交書面通知,選擇退出(opt out)本仲裁協議。
(4)於仲裁不適用之情形下,爭議應由依據適用法律確定之有管轄權之法院解決。
(5)於適用法律允許之範圍內,爭議應僅以個人為基礎解決,而不作為任何集體或代表性訴訟之一部分。
(6)本條中之任何規定均不限制使用者依據其所在管轄區強制性消費者保護法律可能享有之任何權利。
第20條 聯絡方式
(1)就本主條款或本服務之諮詢、投訴或請求,使用者得使用下列聯絡資訊與公司聯絡:
support@adamthefirstsin.com
(2)得使用英語及韓語進行溝通。
第21條 其他事項
(1)適用語言。本主條款得為參考及便利而翻譯為其他語言。各語言版本之間如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以英文版本為準並據其管轄。
(2)版本。本主條款為初始版本,無此前版本。